歡迎你聯絡我們   政府救雨林   

個人救雨林 ] [ 政府救雨林 ]

向上 ]

 

主頁

分類目錄

地理課程

世界各地

本網站

資訊屋         

電郵屋主

 

聯絡我們

                               政府的工作

  1. 政府需要兼顧各方面的意見和國家利益,訂定發展的規模和優先次序。

  2. 成立國家公園或自然保護區,禁止在那裡砍伐樹木,保障動植物和土著。

  3. 制訂更明確和嚴厲的法律,以管制伐林活動。包括禁止未經許可的砍伐,要求伐林公司登記和領取牌照,規範伐木的速度和出口數量,以及規定砍木後必須重植樹苗的比率

  4. 大規模重新植林。

  5. 發展環保旅遊,提供工作和觀光服務,又可保留森林。

  6. 控制生育以減低對資源的需求。

  7. 教育市民,灌輸生態系統的知識讓大家都明白熱帶雨林的重要性。

  8. 為可持續性發展作出規劃,並改善政策、管理、土地利用和資源分配。目標是人們在使用森林的同時,亦能保護生態環境,使我們的下一代可以繼續有足夠的資源生活。

 

 

地理課程 ] 大氣圈 ] 岩石圈 ] 水文圈 ] 生物圈 ] 災害 ] 聚落 ] 經濟活動 ] 發展 ] 世界各地 ] 本網站 ]

主頁分類目錄網站宗旨網主訪客留言討論區

歡迎你 Copyright© 2001-2010 網主 姜漢銘  Hon-ming Ke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