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香港已有多項污染管制條例及指標,全面監管環境質素。
有關的政府決策局為環境食物局,主要執行部門為環保署。
土地利用分區
較周詳的土地利用安排,可保障環境的質素;例如沙田和大埔等新市鎮的發展。主要為工廠區和住宅區分隔,而且管制工業的類別,減輕了工廠對民居的影響;樓宇密度較低,較多空地和綠化地帶,亦可降低各種污染出現的機會,特別是車輛的廢氣會被稀釋而不致造成空氣污染。一般新市鎮更設有污水處理廠,以減少排放到海中的污染物。
市區的重新發展,尤其是把污染來源搬離,對於環境的改善大有幫助。例如關閉發電廠︰北角發電廠(於1978年完全停用,現為和富花園)、紅磡鶴源發電廠(於1987年完全停用,現為海逸豪園);位於九龍城的機場搬到赤立角;關閉焚化爐;完全禁止在市區及新市鎮飼養禽畜(1988年開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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