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由於現時所有垃圾堆填區只能多容一點一四億公噸廢物,十至十五年後便告爆滿,環境食物局推出堆填區收費計劃。 由於每年約有二百七十萬公噸拆建廢料棄置在堆填區,以每噸收費一百二十五元計,政府每年可取回三億三千七百五十萬元作堆填區興建及運作成本。 計劃首先將針對拆建廢料,但家居及辦公室裝修工程將不獲豁免,以防出現偽裝;收費要由泥頭車司機墊支,司機再向廢物生產者收取。至於建築地盤產生的建築廢料,承建商須直接把費用繳予政府。 除研究擴充及另覓堆填區,局方亦希望各界提供處理廢物方法,把廢物體積大量縮減才棄置於堆填區。 大型廢物處理設施有望於十年後落成,局方正物色興建該大型設施的地點;該設施每日最少須處理五百噸廢物,即每年約十八萬噸。 政府並無鎖定要採用焚化形式,新科技如有氧燃燒及氣化等,也會加以考慮。 市民反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