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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發佈首個可持續發展策略 2005年5月24日 署理行政長官兼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曾蔭權今日說,香港首個可持續發展策略的產生,標誌著在確保全港市民以及未來後代能夠享受更佳的生活質素,建立平台方面邁出第一步。 基於委員會在其報告《為我們的未來作出抉擇》的建議,政府已勾劃出一系列的相關目標和指標,以達致三個試點範疇的可持續發展。三個試點範疇包括固體廢物管理、可再生能源和都市生活空間。 行動計劃 - 十五項主要措施 邁向可持續發展的固體廢物管理 1. 推行教育活動,以減少產生廢物。 2. 舉辦社區活動,鼓勵全港市民在源頭把廢物分類,並推行措施以方便住戶參與。 3. 透過引入產品責任計劃和環保稅等財政措施,加緊推行"污者自付"原則。 4. 制訂政策,推動循環再造業的發展。 5. 興建專為環保工業而設的環保園。 6. 研究徵收都市固體廢物處理費。 7. 就引入先進技術以大量處理固體廢物一事諮詢公眾。 邁向可持續發展的能源使用 8. 與電力公司和其他持份者合作,舉辦更多關於可再生能源的教育活動。 9. 在2006年或之前制訂有關在新的政府建築物及大型公共發展項目裝置可再生能源設施的政策。 10. 與電力公司合作,研究如何作出安排以簡化程序,讓可再生能源供應商接駁至現有電網,以期2008年後的電力市場設有適當程序,同時亦鼓勵電力公司使用可再生能源作發電用途。 11. 在2007年或之前制訂可持續發展的能源政策,該政策應包括以推廣使用可再生能源和鼓勵能源效益及節省能源為目標的措施。 邁向可持續發展的都市生活空間 12. 在2006年或之前,就活化及重建市區的舊區的指引諮詢持份者,以備納入《市區重建策略》,和廣為宣傳。 13. 配合《香港2030》研究,清楚解釋進一步發展新界對可持續發展帶來的影響,以期在2006年或之前設立架構,以便透過諮詢持份者,作出可持續發展的詳細規劃。 14. 繼續落實及不時檢討現行有關可持續發展城市設計的指引。 15. 考慮到可持續發展樓宇設計特色的推廣措施的成效,研究進一步改善可持續發展樓宇設計指引,以期擬備改善建議,包括在2007年或之前評估在這方面設立強制性規定帶來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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