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都有治理黃河,可惜著眼點都放在下游,無法減輕災情。
全面規劃,以「除害興利、綜合利用」為目標的治理黃河工程,於本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開始。工作包括土地利用的改變,地方性的水資源保護工程,以及大規模的多目標計劃。
六十年代「以糧為綱」,甚麼土地都拿來種糧食,破壞了自然生態系統,所以土地利用必須重新編排,以求因地制宜,既得到最大的收益,但又不甚影響環境。又應在合適的地方植草或植林,減少土壤侵蝕。
各地方政府負責安排把坡耕地修建成保水、保土、保肥的水平梯田;引黃河水淤地填溝;營造保護水土的林帶、草場,以及小型水利工程,使水土流失的地方可以恢復生產,每年輸入黃河的泥沙量減少。
最近,由於國家的新農業政策,發展了承包形式的小流域治理,人們在所劃分的範圍內,對河流進行綜合治理;這方法是希望提高人們對治理水土流失的積極性。
在國家層面上,一向積極推行治理黃河的計劃,並撥出不少人手和資金;而採用大規模的多目標計劃,不但可改善黃河的問題,更對國家經濟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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