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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使穿著黑衣出現 (The Outsider)
每一個人都不可能缺失交心的朋友,因為......
 

父親變得荒誕

  這本書令我想到「軌跡」。

   第一次看見「軌跡」這個動人的詞語,是在一個電視節目裡,裡面是闡述一個智障的畫家,努力不懈地追求成為畫家理想的真實個案。

   這本書亦為真實個案,一個在不健康的家庭、被迫接受在一個妄想觀念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他在追求真理的人生旅途上,與一直拒絕承認的思慮互相衝激,最後,加上生活緊張的壓力下患上慢性精神病,仲然如此,他仍然想念舊時擁有的一切,努力維持正常狀況爭取回到社會,對生命懷著希望,跟畫家的「軌跡」如出一轍。

   這本書最大的特點是作者與故事主人是父子關係。在作者十一歲時,母親忍受不到其丈夫的怪異行徑和脾氣而離婚,而作者本身當時已經覺得父親變得荒誕,甚至遠離他父親,在父母離婚以後,亦很少和父親見面,只靠書信和父親的留言聯繫。而在得悉父親的死訊後,才決心追跡父親的一生,完成父親尚未完成的事。

   作者努力尋訪曾經與父親接觸的人和物,了解父親的病因和病徵,理解父親的思想和行徑,從而寫下《The Outsider》。

無勇氣承認自己的過錯

   作者的勇氣令人咋舌,在寫作此書的同時,他必須寫出自己的過錯,及具體寫出父親的事跡。不過我相信十八歲的年輕人假若有健全的身體,和正常人的思考能力,絕不會拿自己的年少無知來把要照顧父親的責任推諉開去,在書裡我幾次看到『因為當時我年紀尚小……』十四歲的他是可以說過去,十六歲還可以,可是十八歲都用這個理由,直至到二十五歲或以前,他都不願重新接受患病的父親。那個理由不是太過牽強嗎?令我訝然的是作者有海量的勇氣追跡父親的事,卻無勇氣承認自己的過錯。在書裡全是作者自己的聲明﹕十八歲的他怕被父親認出自己的兒子,作者作出閃避的行徑﹔收到父親的信並不打算回覆及理會﹔在父親逝世後,因為父親的遺下來錢幣令作者不舒服而丟掉,難道要面對父親的死亡,腦海裡就連幾個銅幣的空間都容不下了嗎?

   這就是我不明白的地方,作者一方面表達出對父親的愛,一方面寫出自己的行徑,卻從不表示愧意,還是他認為『因為當時我年紀尚小 ……』的關係,不過就不會有這本書的出現。

   我一直以為學歷低的人才會淪落作遊民的地步,在看過這本書後,明白到一直以來的認知是錯。作者的父親本為資歷很高的博士,可是病症令他原本大好前程的人生摧毀,而他離群獨處的性格使他的人際關係不好,以他連大學同居室友與他的關係一直保持陌生不熟稔就料想到,結果到最後他因為病情惡化淪為遊民。因為他的病情是由與妻子離婚後急劇惡化,我很懷疑假若他的妻兒對他一直不離不棄,在他病情未變到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前,得到很多人的關心,會否因而更容易重拾正想的軌道?就好像電影A
beautiful mind, John Forbes最終克服自己病症所帶來的陰影,重拾正常的軌道。

大城市裡的小故事

   本書的前段是一個求學心切而努力不懈的青年,得到師長的認同,而且對他的人生抱有很高的期望﹔後段卻寫他成落泊潦倒遊民的生涯,成為強烈的對比,而這悲慘都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一個「大城市裡的小故事」。

  而這本書帶給我的訊息是,用新的角度去看社會上的弱勢社群,及在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不可能缺失交心的朋友,因為無人是完美的,所以需要社交上的溝通去明白萬物真理,而不是單靠一個人的思想。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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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 讀者來郵
出版日期 200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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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妍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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