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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城市︰香港? 在香港,行政長官在《一九九九年施政報告》中清楚闡述,若我們要把香港建設成世界級都會,使香港成為一個整潔、舒適、足以自豪的美好家園,我們需要從根本上改變觀念。市民、商家、政府決策局和部門都應該通力合作,一起實踐可持續發展。簡單說,對香港而言,可持續發展的涵義就是:
為達成有關目標,政府已成立專責部門(行政署轄下持續發展組)及機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以推動相關的發展。 另一方面,為數一億元的可持續發展基金已經成立,以集中資助那些有助加深市民認識可持續發展概念,以及鼓勵市民在香港實踐可持續發展原則的措施。 香港亦曾於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及二十六日舉行以「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為主題的聯合國亞太領袖論壇。 資料來源︰持續發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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